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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底版
2
寸照片
4
张,不同底版
7
寸艺术彩照、生活照各
3
张;
身份证,户口簿正本的复印件
2
张;
5、按规定一次性交纳进京费用:食宿费、活动服务费(含保险、评选、交流、点评、讲座等)
七、
选拔活动的后续服务:
1、
组委会及各地承办团体会员单位组织晚会节目展示和公益性演出;
2、
部分最佳节目参加电视台录播晚会向全国播出;
3、
出版内部画册供参加活动者留作纪念并向各界赠送;
4、
参加中外文化交流活动。
八、
组委会权益:
1、
享有最佳节目专场晚会的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及版权;
2、
享有活动全过程及专场晚会的作品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权;
3、
享有活动全过程及中参演选手的形象选用权(具体事项另议);
4、
享有与活动相关的其它权益,解释权归组委会。
蒲公英第七届
(2007)
青少年优秀
艺术新人选拔活动组织委员会
二
OO
七年一月
二
OO
七年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