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追寻西柏坡上的光荣岁月

   活动公告                        
   友情链接

首页 >> 新闻系统 >> 活动公告 >> 正文

第三届中国情歌广播电视大赛

07-05-15 10:02:08

和谐之声 第三届中国情歌广播电视大赛介绍

和谐之声
voice with harmonious
第三届中国情歌广播电视大赛
CHINESE LOVE SONG BROADCAST TV MATCH

简介

    和谐之声 第三届中国情歌广播电视大赛,由中国社会音乐研究会、广东省流行音乐学会、广东电视台时尚频道、广东电台音乐之声、广东电视爱乐乐团联合主办,广东电视台卫星频道节目部、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中国原创音乐报特别协办,广东电视爱乐乐团演出中心、激情飞越文化传播策划承办,全国各市电台、电视台、音乐家协会、群众艺术馆、文化传播、艺术中心等单位协办的全国性歌手大赛。大赛创办于 2005 年,每年一届,至今已举办两届了。大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和平统一、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继承华夏儿女爱党、爱国、爱故土、爱亲人、爱朋友的优良传统,抒发海峡同胞的骨肉亲情,唱响和谐主旋律。推动着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和谐发展。坚持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的方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推出精品力作。经过两年的发展,大赛已经成为我国规模和影响较大的声乐赛事。
   
前两届大赛的许多歌手现已进入专业艺术院团、走上了歌唱演艺道路,有的在艺术高等学府继续深造,黄志强、张琼、王鹏、博洋、于洋、王澜、李艺、冯丹丹、哈嘹罗组合、吴依琳、戴妃等一大批歌唱演员在歌唱舞台上崭露头角。如今,中国情歌大赛已成为热爱歌唱事业的青少年朋友晋身演艺界的最佳途径, " 中国情歌大赛 " 也成为中国声乐界的文化品牌。
   
中国情歌大赛每届历时六个多月,大赛期间参赛歌手都要参加演出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以体现大赛的专业性和人文关怀精神。
 
参赛要求

1 、中国公民或在中国的外籍人士;
2
、少儿声乐组年龄限制( 3-10 岁)、少年声乐组年龄限制( 11-16 岁)通俗唱法组、民族唱法组、美声唱法组、组合演唱组年龄限制( 17-38 周岁),原生态唱法组、方言歌曲组不限年龄、中老年声乐组年龄限制( 38 -60 岁);
3
、相貌端正、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4
、有志于从事演唱、创作和演艺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5
、参赛歌手在报名时交艺术简历五份( A4 纸打印),注明姓名、年龄、籍贯、单位、职业、通讯地址、邮编、详细联系电话,生活照或艺术照(各 4 张用于网络、报刊发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1 份,学历复印件 1 份,一寸彩照 4 张、二寸彩照 4 张。
6
、每位歌手参赛时演唱一首曲目,新创作的歌曲长度规定在 4 分以内,超时扣 0.3 分。新老歌不限,鼓励演唱新歌,新歌加 0.3 分(凡创作于 2005 年以后的作品 , 并未发表过的作品为新歌)。
7
、歌手在参加比赛时,一律采用 CD 光盘伴奏。伴奏可带有人声伴唱。允许人声现场伴唱和特色乐器现场伴奏,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的邀请由参赛队或参赛歌手自行解决。
8
、参赛曲目要求以唱亲情、唱友情、唱爱情、唱爱党爱国情的内容进行选曲,内容健康、表演形式多样、风格新颖、时代感强,贴近生活、旋律优美、易于传唱。提倡选择原创歌曲。
9
、有条件的参赛作者随寄适合在电台、电视台及网站媒体上播出的录音录像制品(含 CD/DVD 光盘)。
10
、参赛作品体裁、表现形式不限,凡歌颂祖国统一、反映两岸同胞骨肉情和亲情、友情、爱情,激励中华民族团结奋进的歌曲作品均可参赛。作品应力求情深意切、富有新意,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风格鲜明,易于传唱。

9 7 3 1 2 3 4 5 6 4 8 :
 
关于我们 - 招聘信息 -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 进入管理 技术支持:闽南网
弘博文化|版权所有:厦门弘博文化艺术经纪有限公司|闽ICP备02645654号
地址:厦门莲前西路196号中兴阁A栋103-104 | 邮编:361008
电话:0592-5028911 5028311 E-mail:hobow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