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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京参加全国总评选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参赛选手及家长、陪同老师:
接全国选拔活动组委会通知,凡荣获福建选区金、银、铜奖的选手,均获得代表福建选区进京参加全国总评选的资格。为严密有序地组织选手参加全国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国总评选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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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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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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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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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09
初三
周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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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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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选区负责人进京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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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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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选区负责人会议(商定总评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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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10
初四
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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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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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进京选手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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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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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选说明会议(领导、明星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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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11
初五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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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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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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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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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选区优秀节目与明星同台交流演出(联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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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12
初六
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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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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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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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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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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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初七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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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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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片公司、影视公司挑选新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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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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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各选区优秀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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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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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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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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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决赛地点:
北京小汤山英达生态园
2、
报到时间:选手、家长、陪同老师无论是个人进京还是随福建选区组委会统一带队进京,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宾馆报到(全天报到),领取参赛证,住房及相关资料。
3、
大赛组委会在北京机场和北京西客站、北京站均有接站专车负责迎接选手入住,福建选手除可坐飞机外,还可乘坐
k308
次厦门——北京西客站,
k46
次福州——北京站的列车分别到终点站北京西客站和北京站下车。
二、
进京总决赛收费标准:
1、
选手总费用:个人节目
1980
元
/
人,
2
人以上集体节目
1780
元
/
人(含五天的食宿费、评审费、参赛费、纪念品、参观游览费、管理服务费等)。
2、
随行人员费用:
1480
元
/
人(含五天食宿费、保险费、陪护证、管理服务费等)。
三、
其他事项:
1、
以上费用不含往返交通费(交通费自理),组委会可统一代理订购飞机票和火车票。
2、
选手在京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统一免费办理。
3、
总评选期间,全国组委会安排有优秀节目交流演出、名家讲座等活动。
4、
所有选手自备比赛服装、演出服装、伴奏带、道具、乐器等(钢琴除外)。
5、
符合进京条件的获奖选手请及时办理进京手续,办理报名和缴费截止日期:
2008
年
1
月
18
日前
,逾期将不再接受办理。
6、
福建选区统一帐号:
95599
8007
11129
36613
厦门农行,谢学军
4367
4219
3589
0039
800
厦门建行,谢学军
7
、
福建组委会联系电话:
0592-5028911
5028311 传真:
0592-5980073
在京期间联系电话:
13599515118(谢老师)
全国艺术新秀选拔活动福建组委会
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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